团委书记的职责是:1、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分团委书记会,传达院党委和团省委的工作指示;2、负责草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3、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并交流情况;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5、指导并帮助下属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6、协助院党委做好各级团干部的考察、配备、奖惩工作;7、负责审批经费的使用;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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