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二婚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上一篇:太阳双子
下一篇:湘菜是哪里的
相关文章
卢飞网
06月21日
准女婿
特需病房
06月20日
菜花需要焯水吗
UV滴胶
孔雀鱼水温多少度合适
最新文章
刘备性格
凉粉热量
自古华山一条路
雄伟反义词
形容一个人
热门文章
武昌是哪个省的城市
马本斋
芋头酥
米粉蒸肉怎么做
麦穗包
中考是什么意思